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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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掌握目前动态人像监控比对技术水平及行业内各厂商实际性能表现;评估现有人脸监控比对系统产品对公安实战应用需求的满足程度;测试在实验室及现场
模拟环境下人脸识别技术及其软(硬)件的性能;根据测试结果针对性地优化设备、算法,为后期人脸识别技术手段建设选型提供依据。拟对市场中相关产品的功
能、性能及相关技术进行测试,现公告如下。
一、测试依据
此次测试的依据为《武汉市公安局动态人像识别系统测试技术方案》(附件1)。
二、参测软件类型
此次参测软件类型:单机版\网络版均可,实战要求能单兵作战,一款软件下测试所有功能。
三、送检单位及检样要求
1、送检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参测单位应具有软件著作权;
3、系统配置清单。
四、送检要求
1、报名。
参测单位应填写《武汉市公安局动态人像识别系统技术测试报名表》(附件2),委托书(附件3)和保密协议(附件4),于2015年7月3日前携带所需报名
资料到湖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简称:省电子质检院)6楼607室(网络信息技术部办公室)报名。公告公示期间可报名。
2、资格审查。
省电子质检院对参测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并通知参测方审核结果。
3、送样。
通过资格审查的参测单位在报名后3天内持参测软件和软件操作手册到省电子质检院送样。
4、收费。
测试费用叁万元整(30000元)。费用送样时缴纳,省电子质检院开具发票。收费标准:鄂价费[2010]27号文(收费项包括:材料费、水、电、燃料费、检验用房维修费、仪器设备折旧费、仪器设备维修费、管理费等)。
5、测试地点。
实验室测试地点:武汉市武昌区积玉桥四清村51号,省电子质检院。实战测试地点:武汉火车站。
五、测试要求
1、参测单位提供参测软件及系统工具,参测单位需向测试机构提供系统配置清单(测试软件、技术指导、视频播放程序、采集器、所需操作系统配置等)。
2、实验室测试部分,服务器和人脸对比库由省电子质检院提供。
3、实战测试部分,电源和人脸对比库由省电子质检院提供。
4、允许参测单位2名技术人员参与安装调试。调试完成开始测试后,不允许技术人员修改参数。
5、实验室部署调试测试共两天,包括功能测试,实验室动态人脸视频测试和实验室静态照片识别测试。
6、实战部署调试测试共两天,测试前允许微调(不超过15分钟)。
7、实验室部署调试测试与实战部署调试测试为连续四天。
8、测试完成后,自主实战由公安机关组织,电子院协助,时间另行通知。
六、测试结果
1、测试结果。测试结果得分报武汉市公安局视频侦查支队备案。
2、复议。如对测试结果有异议,参测单位应于7天内向武汉市公安局视频侦查支队及省电子质检院提出复议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认同测试结果。
3、测试最终结果提交武汉市公安局视频侦查支队。
七、联系方式
1、组织单位。武汉市公安局视频侦查支队视频侦查支队,联络人:史建华(18108668000)。
2、测试单位。省电子质检院(武汉市武昌区前进路四清村51号),联络人:李新(027-88222262、15307182510)。
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武汉市公安局视频侦查支队所有。
武汉市公安局视频侦查支队
湖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015年6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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