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MORE+安防检测部
部门简介:
我院2000年开始从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检测工作,是经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审查认可(CAL/CMA),并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CNAS)的专业从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检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第三方法定检验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好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12号《湖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鄂公通[2008]5号《湖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实施细则》、鄂办发〔2014〕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意见》、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99号《湖北省信息化条例》等文件规定,我院以高标准、高质量、严格遵守质量管理控制程序,依据相关标准要求,开展安防检测,为推动我省安全技术防范事业的发展,预防犯罪,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
检测业务范围:
我部门检测业务主要有金融场所、博物馆、机场、宾馆、铁路车站、工厂、医院、学校、储备库、仓储、居住小区、平安城市监控、公路监控、公共场所安防系统等,主要包含以下5类单位所建的安全防范系统:
1、普通风险安防工程检测
1)住宅小区、高档公寓等住宅建筑;
2)商贸、物流等场所;
3)大型广场、停车场、公园;
4)文化娱乐、体育健身、餐饮、网吧等。
2、重点单位安防工程检测
1)国家机关和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重要新闻单位等;
2)国防科技工业重要产品的研制、生产单位;
3)研制、生产、销售、存储危险品的单位;
4)试验、保藏传染性菌种和毒种的单位;
5)大型能源动力、水利和城市水、电、燃油、燃气、热力供应单位。
3、高风险安防工程检测
1)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
2)银行营业场所;
3)重要物资储存库;
4)民用机场;
5)铁路车站。
4、城镇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工程检测
1)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
2)乡镇监控报警联网系统;
3)城镇治安卡口系统;
4)城镇交通卡口系统;
5)城镇交通电子警察系统。
5、枪支弹药库安防工程检测
检测系统包括:
我部门安放工程检测的主要系统有:
1、入侵报警系统;
2、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3、出入口控制系统;
4、电子巡查系统;
5、停车库(场)管理系统;
6、楼宇对讲系统;
7、电子警察系统;
8、防爆安全检查系统;
9、紧急广播系统等;
10、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
11、枪弹库安防系统;
12、智能交通系统工程。
业务联系电话:
安防工程检测部: 02788216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