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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南民族大学校园智能安防系统扩建及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安防设备选型测试
发布时间: 2016-05-03 来源:未知 阅读次数:2000

根据中南民族大学校园智能安防系统扩建及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建设的需要,拟全面启动中南民族大学校园安防系统建设前端采集设备技术测试工作(以下简称为“技术测试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业技术测试,为中南民族大学校园智能安防系统扩建及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建设设计、产品质量和系统兼容性提供参考依据。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分工
本次测试由中南民族大学保卫处牵头,委托湖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组织实施。湖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网络信息技术部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开展测试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1、前期准备(2016年04月30日前完成)
相关单位与人员到位,明确职责;对测试场地、人员、环境、测试设备等情况进行考察及确认;制定中南民族大学校园智能安防系统扩建及升级改造建设项目设备选型测试工作方案。
2、视频采集设备技术测试(2016年05月18日前完成)。对监控摄像机系统进行平台接入和功能性能主观评价的测试。
(二)测试类型
此次摄像机技术测试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五种机型在室外全天候环境
中的各项技术指标:
1、1080P(200万像素)星光级数字枪型监控摄像机(0.001Lx),
镜头自动变焦,实际应用距离不小于30米。(参测产品含镜头、护罩价格不高于2200元)。
2、1080P(200万像素)红外数字枪型监控摄像机(0.001Lx),镜头
自动变焦,实际应用距离不小于30米。(参测产品含镜头、护罩价格不高于2200元)。
3、1080P(200万像素)数字球型监控摄像机(星光级、红外或带补
光灯一体的均可),实际应用距离不小于80米。 (参测产品价格不高于6000元)。
4、300万像素泛卡口摄像机,实际应用距离不小于30~50米。
5、高空高点摄像机欢迎企业参加,自己在民大图书馆楼顶架设录像,提供评价录像和功能特点介绍供参考。
注:允许星光级和红外一体摄像机。
(三)工作流程
1、报名。相关企业、代理机构自行报名,报名地点:武汉市武昌区
积玉桥积玉路 湖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6楼607室。报名时间2016年5月3日~5月8日。
2、送样。相关参测单位在5月9日前送参测样品到省电子质检院参
加测试。
3、测试。由省电子质检院具体实施,民大保卫处负责监督。
2016年5月9日~5月11日,在省电子质检院4楼所有参测厂商参
加接入互信互通平台对接,性能测试和录像。
2016年5月12日和15日。在中南民族大学选择路段进行实景搭建录像。
(四)测试流程
1)兼容性测试。
2) 性能测试:测试项目清晰度、低照度及红外性能效果测试。
3) 室外实景监控录像,场景统一,时间统一,有白天和晚上。
4)主观评价:
请专家对摄像机录制图像效果进行综合打分。最终以打分结果分出名次。
(五)测试内容
1、平台接入测试
所以参测样品应能顺利接入互信互通安防监控管理平台,不应出现花屏、丢帧、地址丢失、图像失真、色差等现象,接入录制一段录像保存。时间3天(每天8:30~17:00),能够接入平台才能参与以下测试,接入平台后,对播放视频录像保存。不能接入的产品不再参与以后检测。
2、枪型和球形摄像机测试
1) 清晰度: 200万像素分辨力应不小于900线(设定码流3Mbps、帧率25fps,I帧间隔50)。
2)码流:所有测试均定为3Mbps,需记录实际码流。
3) 星光级摄像机: 彩色低照度:环境照度不大于0.001Lx情况下,摄像机录像24色色卡截图保存评价。
4) 红外摄像机: 环境照度不大于0.001Lx情况下,红外开启,摄像机录像24色色卡截图保存评价。
3、泛卡口
1)清晰度: 300万像素分辨力应不小于1100线(设定码流6Mbps、帧率25fps,I帧间隔50)。
2)码流:所有测试均定为6Mbps,需记录实际码流。
3) 测速报警:能测试车辆速度,对超速车辆报警。
4)车辆图像记录:抓拍采用视频检测方式。在监控区域内对5km/h~120km/h行驶的车辆图像捕获率白天应≥95%,夜间应≥85%。
5)车辆号牌识别:号牌无遮挡、无污损的条件下进行测试,白天测试时的环境光照度应不低于200lux,晚上测试时辅助照明光照度应不高于1001ux。试验车道为单车道,宽度为3.75m。白天车辆号牌识别准确率应≥90%。
4、实际运用场景视频质量评价
在中南民族大学选择实景进行录像,作为主观评价。
5、主观评价
评价内容:1)室内录制视频录像画面。2)低照度下彩色色卡截图。3)红外低照度下彩色色卡截图。4)实景拍摄白天录像。5)实景拍摄晚上录像。
 
注意事项:
1)摄像机接入平台参测企业同时参加,时间3天,接通一台测试一台。
2)清晰度测试只要求达到规定线数即可,不作为评分项。
3)自带三脚架。
4)自带枪机测试用镜头。
5)每个型号摄像机允许参测单位技术人员调试2小时。
6)实景测试要求摄像机加装护罩,由参测企业安装调试。
7)测试样品封存,样品退换另行通知。
(六)测试结果上报。测试评价综合结果报中南民族大学备案,测试型号结果三年有效。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标准。严格按照《中南民族大学校园智能安防系统扩建及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安防设备选型测试公告》,科学组织设备技术测试工作。
2、严格程序。各工作环节书面报中南民族大学领导小组审定,重大情况随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确保测试工作按照规范程序进行。
3、依法依规。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工作纪律,确保测试过程及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五、送检及收费要求
1、报名。于2016年05月09日前送至省电子质检院报名,并将样机登记。
2、资格审查。参测单位及送检摄像机的资格审查。
1)送检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委托代理商。
2)送检设备应具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视频设备需提供型式检验报告(无型式检验报告的室外设备需参照GA/T 1127-2013《安全防范视频监控摄像机通用技术要求》作环境适应性、电磁兼容性、安全性试验)。
3、送样。通过资格审查的参测单位送《产品检验委托书》及参测摄像机样品(每型号1个)到省电子质检院并填写产品委托书参加测试。
4、收费。每个型号产品收费:叁仟元(3000元)/台,高空高点摄像机只录实景 不收费,费用送样时缴纳,出具检测报告另外每台收取报告费1000元,省电子质检院开具发票,该费用由参测单位缴纳,没有缴纳费用视为不参与。(无型式检 验报告的室外设备需另作环境适应性、电磁兼容性试验,检测费用另计)。
5、测试地点:湖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和中南民族大学。
6、测试结果。于2016年5月20日上报中南民族大学保卫处。
六、联系方式
1、组织单位:中南民族大学保卫处,联系人:杨涛,联系电话:027—67843618。
2、测试单位: 湖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武汉市武昌区前进路四清村51号),联络人:李新(027-88222262)。
 
 

2016年04月30日

 
 
 
 

中南民族大学校园智能安防系统扩建及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安防设备选型测试
主观评价评分细则
 

1、视频质量: 分白天、黑夜、及视频录像三部分。方式:采用录像盲打分方式专家主观评价评分。
要求:画面清晰流畅,无针形失真、桶形失真及变形,无马赛克,边缘处理无抖动、云雾 、模糊等情况,画面还原清晰,快速运动图像无抖动、拖尾现象,复杂运动图像能区分、识别物体的特征及动作。
2、低照度:彩色低照度在0.001Lx照度下能够看清24色卡。
3、红外开启低照度在低于0.001Lx照度下能够看清24色卡。
4、泛卡口摄像机逆光补偿:逆光情况下能够看清24色卡。
 
每项均定为10分。
评分:优:9-10分,良:7-8分,一般:5-6分,差: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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