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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9年度湖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8-16 来源:湖北电子质检 阅读次数:2034

根据《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函〔201975号)的要求,为认真做好2019湖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将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二)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分类面试,注重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相结合

(三)坚持为用而考,因岗择人,严格掌握选人、用人标准。

二、面试的内容及方法

此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一)确定面试考生

通过了资格条件复审的考生为面试考生。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考生均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面试考生弃权,不再递补。面试名单及分组情况见附件。

(二)面试试题结构

此次面试根据单位实际,统一采用市场监管综合类试题,面试试题结构:

公共试题 1 道,主要测查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等通用能力,答题时间4分钟,分数占比为面试成绩的 30 %

市场监管综合类试题2道,主要考察考生对市场监督综合知识的了解和综合素质能力,答题时间45分钟,分数占比为面试成绩的 70 %

(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试题分别按题目每题要求的答题时间掌握。

三、面试抽签

面试考生事先按招聘岗位进行分组。面试考生必须提前60分钟入闱,按组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及资格复审通过后加盖公章的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四、面试程序

(一)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2名以上考生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二)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三)主考官宣读试题后,告知考生每题答题具体时间要求,记时员开始记时;

(四)答题时间只剩1分钟时记时员应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时由记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题;

(五)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细则打分;

(六)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工作人员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具体形式采用隔位报分,考生交替返场听分、签字。

五、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面试当日对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六、面试时间、地点

拟定2018824日(周六),上午8:30-12:00进行面试。面试工作在1个工作日内结束。

面试地点: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培训中心(原省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武昌区水果湖白鹭街西段,乘地铁4号至线楚河汉街A站口下,入白鹭街前行100米水果湖消防中队对面即到;或市内各环行专线车540583618702723805,在中北路楚河汉街站下车。   

面试时间:上午830开考。考生按照面试分组及时间安排(附件),提前60分钟进入候考室,上午面试考生集中时间为上午730。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按先后顺序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三)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在候考室期间,不许自己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进行答题。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 “答题完毕”。面试成绩宣布后,应签名确认。

(八)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九)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

(十)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

(十一)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候分,不得带走试题。分数公布之后,离开面试地点,不得返回考场。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中,可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官网http://www.hbdxzj.com公开本次湖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甄别并及时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

湖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党群办027-88216828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处:027-87822243

监督举报电话

湖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纪检:027-88222271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电话027--65398061

 附件:面试名单及面试考场分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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