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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湖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关于政府采购技术装备购置2023-2024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遴选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1-29 来源:未知 阅读次数:13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湖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的相关规定,湖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2023-2024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遴选,特邀请满足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遴选申请。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湖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2023-2024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1.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12月31日

2.遴选范围

2.1湖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2023-2024年度招标代理

2.2服务内容:

1)协助委托人编制招标计划和招标方案并负责落实;

2)负责文件及公告的编制;

3)负责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的编制;

4)组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专家评审、公告及发售;

5)组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清查、评审和招标项目的开标、清标、评标现场服务;

6)负责处理和配合招投标行政监督机关处理投标人的质疑及投诉;

7)配合委托人与中标人洽谈、签订合同协议书;

8)配合委托人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分歧问题;

9)提供项目招标过程中的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等工作。

3.遴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能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度(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申请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查询,投标人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含)之前存在本条所述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无效。

4)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

4.遴选文件的获取

4.1 申请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副本的资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获取遴选文件,并按所附格式和要求编制并报送申请文件。

4.2 获取时间:2023130日至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3 获取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积玉5号,湖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4.4 获取方式:被邀请单位到上述地点领取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申请文件应于2023239:00--9:30递交至湖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23930分整。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遴选文件,委托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遴选人名称:湖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积玉5号

   话:027-88223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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