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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电子院2016年度接受履职尽责 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6-04-14 来源:未知 阅读次数:1928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质监局关于印发<全省质监系统2016年度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质监发〔2016〕5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突出落实责任,突出优化服务,突出改革创新,突出转型发展为主线,进一步建立健全履职尽责长效机制,通过深入组织转变作风、服务民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方面的督促检查,着力解决少数干部依然存在的履职不力、作风不实、为政不廉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发展环境,推动质量强省战略深入实施,努力打造一流的精神状态、一流的工作标准、一流的工作作风和一流的工作成效的干部队伍,实现部门作风建设、自身形象、履职能力和贡献能力新的突破。

二、督促检查对象

2016年度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对象为:在岗在职全体干部职工。 

三、督促检查主要内容

重点对以下五个方面,22个“是否”开展督促检查: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推进“主体责任问责年”活动;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带头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发挥表率作用;是否重点整治本单位党员干部在、检定检测、质监服务中违规收费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是否围绕监督抽查、评审检查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具有质监特色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

(二)严格依法行政方面。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省质监局重大决策部署;是否按照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要求履行职责;是否存在法外设权,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问题;是否严格规范、公正、科学开展检测。

(三)服务改善民生方面。是否坚持勤政为民,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是否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手机及相关电子产品检测、窗口服务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认真加以解决。

(四)转变工作作风方面。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是否认真落实省政府暂停、取消收费的规定以及省局出台的相关制度规定;是否采取得力措施纠正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是否存在取消收费后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是否认真纠正工作敷衍应付、不敢担当等“为官不为”问题;是否解决对基层和群众生冷硬推、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在工作中是否存在“脸好看,但事不好办”的问题。

(五)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是否畅通服务热线、院长信箱等群众利益诉求渠道,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是否及时兑现公开承诺事项,扎实整改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针对问题严格问责;是否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履职尽责长效机制。

四、督促检查的措施及步骤

这次督促检查从4月份开始,11月份结束,全部工作分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4月上中旬)

1.组建专班。

院成立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祥林

副组长:胡大友、陈晓、程巍、周家坤

成员:林杰、刘千、孙晶、严华、章纬、陈秋甫、叶君、彭湃、汪浩、李妩、李新、张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胡大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林杰、刘千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材料及调研督导组。

2.制定方案。材料宣传及调研督导组于4月15日前制定本院工作方案报省局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3.动员部署。召开全院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动员大会,传达省局动员大会的内容和要求,部署本院接受督促检查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

4.营造氛围。通过宣传专栏、网络和官方微博等媒介,对本院服务等职能事项进行宣传,及时发布开展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的活动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全面提升社会各界对质监部门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的理解度、知晓度和支持度。

(二)查找问题(4月-6月)

1.征求意见。一要深入调查走访。采取领导带队、组织专班等形式,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服务对象,深入开展“质量服务进万企”活动,力求做到管理对象全覆盖,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本系统、本单位履职尽责的要求和呼声;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政府职能部门、企业、人民群众等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干部职工下基层、进企业,宣传质量技术监督政策法规,听取意见和建议,查找存在的问题。二要畅通监督渠道。要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健全并畅通院长信箱,打造与群众沟通交流的开放平台;发放调查问卷征求各方对本系统履职尽责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加“电视问政”和“政风行风热线”活动,现场听取企业、群众的咨询、投诉。三要加强与“两代表一委员”、政风督查员的联系沟通,主动汇报,争取理解和支持。

2.自查自纠。要按照督促检查的内容和要求,针对征求意见反映的问题,组织干部职工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摆现象、找原因、议危害,认真整改。自查自纠情况于6月底前上报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3.公开承诺。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和征集到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建立问题台账,并就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重点事项,结合本部门职能,作出具体承诺,并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集中整改(7月-10月)

1.边查边改。各部门要对查找的突出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和分类,适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认真研究改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并逐步形成制度加以规范。

2.集中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上一阶段中查找的问题,对反映的问题、征求的建议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式督办,销号式整改。针对重点问题,要实行一个专项一名牵头领导、一个责任部门、一套整治措施的工作机制,突出问题要想方设法重点解决;能及时解决的或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涉及政策性问题,要作出说明,确保调查处理率、回访率达到100%,让企业和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质监部门接受监督的诚意、整改工作力度和督促检查效果。

3.建章立制。各部门要结合问题整改,着力健全本部门履职尽责的标准化指标体系,创新完善制度,优化服务流程,完善监督办法,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工作精细化、标准化、优质化水平,确保取得督促检查工作的实际成效。

院领导小组将开展督促检查工作风险大排查,针对风险点加强预警防控,深入研究如何加强履职尽责,特别是对直接面向群众和服务企业的岗位和人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具体可行、科学有效的办法和措施,防止“少数人影响全单位”现象。

接受评议(8月—11月)

 1.主动配合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样调查。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纠风办组织的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样调查,科学合理确定调查对象,主要侧重于质监部门的服务和工作对象,确保调查的客观性、公正性。

2.积极参加“电视问政”和“党风政风热线”等活动。认真组织参加电视问政和“党风政风热线”活动,主动接受社会评价,及时督办问题整改落实,结果及时反馈,确保服务对象满意。

3.认真接受集中评议。按照省局相关要求,及时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督查员、服务对象和基层干部代表沟通汇报,配合组织好集中民主评议。

(五)考核总结(11月)

1.加强考核通报

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涉及本院的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涉及的责任人按照省局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巩固深化成果认真开展分析总结,针对存在问题,深化整改措施。要对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如实上报省局履职尽责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3.检查结果运用。督促检查结果纳入目标管理及绩效

考核,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和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是推动湖北发展的直接动  是改革落地的重要保障,是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行风建设的迫切需要。院长办公会每月听取一次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利用网站、宣传栏、官方微博结合工作职能,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运用好门户网站、简报、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质监系统积极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服务群众、加强系统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和成效,积极宣传质监部门的优质服务窗口、优质服务平台和优质服务标兵等履职尽责先进典型,凝聚正能量,树立部门良好形象。

(三)强化责任,严肃纪律。院将贯彻“从严督查、从严整改、从严问责”的方针,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紧密结合实际,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见人见事,严格问责,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倒查追究分管领导责任。领导小组将按照省局统一要求,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肃纪律,严格督办问责,督促检查结果,将纳入今年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受到通报批评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四)注重结合,务求实效。要把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与中央“两学一做”活动、省委“三抓一促”活动、省局“四查四比”活动及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相互促进,确保全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推进会和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对纠正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将及时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督促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不等不靠,全过程都要立行立改,切实取得企业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和信任,切实取得督促检查工作实效,为质监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为湖北实现“总量进位、质量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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